一、招标条件:
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公司项目路面施工需要,拟购置沥青碎石同步封层车、智能沥青洒布车。公司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,同意实施采购,现将招标事宜作如下要求:
二、项目概况:
1.采购数量:沥青碎石同步封层车1辆、智能沥青洒布车1辆。
2.交货地点:眉山市彭山区观音镇椿巅村(吴河坝)。
3.交货时间:合同约定
4.评标方式:综合评分法。
5.投标保证金:以公对公方式转款人民币10万元整(壹拾万整)。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、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签署合同和履约的,招标人将没收此次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。
6.投标保证金退还: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后,我方将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;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,待车辆验收完成后,随第二次支付款一起无息退回。
7.投标有效期: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。
三、投标人主要要求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
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;必须为一般纳税人。
2.拒绝联合体投标。
3.每一投标人所投标每一种设备只允许填报一个品牌、一个型号的产品。
4.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,不能参加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
1.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。请投标人将加盖公司鲜章的①单位介绍信、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③购买标书转账证明、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共四项资料以单个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打包后,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2日(工作日),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 17:00(北京时间),发送至邮箱13980573892@qq.com购买招标文件并电话告知本次招标联系人,联系人:杨宪,电话13980573892,压缩文件包及邮件标题均以“交建碎石封层车和智能沥青洒布车-投标单位全称”命名,逾期发送资料的,将不在受理。
2.招标文件售价500元/份,请以公对公方式转账至以下账户,转账时请备注“碎石封层车和智能沥青洒布车采购投标”,由智能装备分公司开具收据无发票。
收款账户信息:
账户名称: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
账 号:5105 0187 5436 0000 1837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投标文件应在2022年1月20日15时30分(北京时间)前,递交到武侯区四川高速大厦8楼b810。
六、招标单位: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委托采购单位: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
地 址: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4座1020室
联 系 人:杨宪
电 话:13980573892
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