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标条件:
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满足项目施工需要,拟购置液压爬模一批,公司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,同意实施采购。现将招标事宜作如下要求: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:
1、预计数量及要求:
注: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,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,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量可能存在差异,投标人不能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,合同执行期间数量可能存在调剂情况,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。
2、交货地点及交货期:
1)交货地点:成绵高速tj2项目(罗江县永太镇),最终以现场高墩施工作业点为准。
2)计划交货期: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,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。计划交货期以采购人提交计划时间为准,第一批模板应运输至工地,同时派出不少于2人到场安装指导,并进技术交底培训,直至现场施工人员能够独立操作,其余按采购人供货计划分批交货。
3、技术质量要求:液压爬模加工制作的各项技术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,符合《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》(jgj195—2018)。
4、验收要求:本次招标的液压爬模按点数 过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(液压和爬升系统按标准配置清单点数验收)。对于过磅验收的部分,其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应保证在±3%内,对于实际重量超过理论重量上偏差3%的部分不予以结算,对于实际重量低于理论重量下偏差3%的我公司有权拒绝收货。
5、招标单价执行标准。
招标单价为综合到场单价,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、设计费、制作费、涂漆、运费、过路费、装车费(不含现场吊装及卸车费)、中转费、服务费、利润、税金等所有费用。
6、结算与支付:对验收合格的液压爬模按月办理结算,供方提供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后30日内付款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
(一)资格要求
1.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。
2.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≥人民币 1000万元,具有爬模生产相关资质且具有3年及以上生产经验(即2018年须有爬模生产业绩,否则不予认可)的生产厂家,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。
3.投标期间,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披露的“重点关注信息”及黑名单中,无不良记录;
4.在投标期间,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)信息披露中,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限制消费人员名单。
5.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,或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参、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。
6.未被列入交投建设股份有限公司“限制性供应方库”。
7.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8.投标人必须为购买标书的投标人。
(二)业绩要求
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(2018年1月1日起至今)液压爬模生产销售的业绩,须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、发票扫描件(发票金额至少为合同总金额的10%),证明资料必须字迹清晰,加盖单位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业绩。
四、招标文件获取:
1.请投标人持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需携带身份证原件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的转账回执单,于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9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30(北京时间),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(吾悦广场)四座10楼1020室 周转材料处购买招标文件。
2.招标文件售价800元/份,购买标书不接受现金,请转账至以下标书购买费交纳指定账户:
账户名称: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
账 号:5105 0187 5436 0000 1837
转账时请备注“液压爬模标书购买费”,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。
五、投标文件递交: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7月 5 日上午 10:30 时(北京时间)前,递交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(吾悦广场)四座10楼1020室 周转材料处。
六、招标单位: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
电 话:18783812998;纪检监察电话:028-85596130
邮 编:610000;联 系 人:刘先生
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智能装备分公司
2021年6月26日